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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九年七月十五,大宋京师临安府,黑云压城。
中元节,相传是一年当中阴气最重的一天,地府会放出鬼魂回阳间探望。所以这一日便也是黎民百姓祭祀亡人的节气,在大宋朝比清明节还要重要。
这日午间,泉州府一行人吃腻了丰乐楼的筵席,便相约着出门觅食,顺便活动活动筋骨。
陈煜、商保龙、金世豪、小黑瘦,连同换了男装的段紫烟结伴而行,溜达到一处街巷,被路边的香味所吸引,索性就此驻足,在这街边小摊上坐下,打算尝一尝这临安府的民间美食。
这摊贩正在一口大锅中炸着什么物事,瞧见有大主顾光临,脸上堆满了笑意,热情的招呼着:
“各位爷,咱家主食有面条、面片、云吞,辅食有炸油糕、炸油饼、炸馓子!各位来点什么?”
“你现下锅中正做的是什么?闻着还挺香的。”
“嘿,这位爷真会挑!今日正是七月半,小的正在炸鬼头,给各位端上点儿尝尝?”
“炸鬼头?!那是甚么玩意儿,能吃吗?”段紫烟听着吓了一跳,脱口问道。
“听口音这位爷不是我大宋人氏吧?这鬼头是用面粉捏出来的面团,放到热锅中一油炸,吃了之后这一年便不会有鬼怪近身——这是七月半中元节的习俗,图个吉利。”
众人要了一盘炸鬼头,又各自点了些主食,埋头吃了起来。
还别说,近来吃多了山珍海味,现下这一碗热汤面下肚,反倒觉得舒爽无比。商保龙本就肥胖怕热,此时已是满头大汗,口中却称赞不绝。
正饕餮之际,街上忽然变得乱糟糟的,行人皆被官府差役驱赶至道路两边,留出中间一条大道来。
众人皆纳闷究竟是何人出行,搞得如此大排场。
等过了将近一刻钟,才瞧见远处有一行队伍遥遥走来。
“番人——是金人!”金世豪伸长了脖子看得清楚。
服饰旗帜分明,正是一队金国人马,大概五六十号人,尽皆骑着高头大马,趾高气昂,在人群瞩目中缓缓而行。
“这便是我们蹴鞠赛的对手么,怎么瞅着都像是军人呢?”
“金人全民皆兵,举国男子上马可战,下马为民,说其是军人也不错。”
“看来到时候少不了一番恶战——哎呦,后面怎么还有一队人马?!”
跟在金人之后的也是一支约莫有四五十号人的队伍,亦是番人打扮,其中一人竟身着袈裟。
“鸠摩智!——这是吐蕃来人吧?!”
“不错,陈兄认得其中谁人么?揪什么来着?”
“咳咳,没有没有,方才认错人了——不对啊,金人自北而来,吐蕃从西而至,他们是怎么搅在一起进城的?”
“那还用说,定是早有勾结,相约好了向我朝示威呢!”
“啊!这还没完没了了,后面竟还有一队!”
金世豪到底眼尖,望着吐蕃人后队,又是一惊一乍。
“应当是蒙古诸部吧,不是说随着金国来观礼的嘛。”
“那这蒙古人看来还挺懂事,竟换上了我汉人衣衫。”
“嗯?!——”
众人顿时觉得有趣,这才又起身去看。
金世豪所言不错,跟在吐蕃之后的队伍尽皆穿着汉人衣衫,人数却大概只有前面两家的半数,而且所骑之马都比较矮小。
胡乱猜测间,陈煜忽然瞧见那为首一人腰间悬挂着一把宝剑,剑柄上镶着一颗蓝色宝石,顿时脱口道:
“不对!这是——大理国!”
说罢便不由自主的望向了身边的段紫烟。
只见段紫烟浑身颤抖不已,眼中满含仇恨戾气,若不是今日出门未曾携带武器,此刻怕是已然冲上前去厮杀了......
陈煜见状轻轻拉了拉段紫烟衣袖,顺便将一句悄悄话送出:
“小不忍则乱大谋。”
段紫烟顿时清醒过来,对啊,即便杀光了眼前这些乱臣贼子又有何用,自己要报的是国仇家恨,须得从长计议——况且明日开始自己的复仇计划或许便可以走上正轨,忍他一时又何妨。
念及此处,才平复下心情,再凝神瞧去,大理国的队伍已然走远,现下从眼前经过的应当才是蒙古诸部吧。
段紫烟所料不错,这正是被金国裹挟而来,号称观礼的北方游牧部落。
只有十来个人,身材皆高大威武,穿着与金人类似却不及其华丽的胡服,面容上也没有金人那般傲慢的表情,而是颇显木讷。
一时喧嚣过后,马蹄扬起的尘埃落定,四国来使耀武扬威的队伍早已远去不见踪影,泉州府这几人却还坐在小摊上没有挪身,各自不知想着什么心事。
金世豪突然间伸手在桌上抓起一个炸鬼头,一把塞入嘴里,恶狠狠地嚼着,口中含糊不清的说道:
“狗娘养的,来日在赛场上定要好好教教这帮番子怎么做人!”
陈煜将最后一个炸鬼头用两根手指捏起,笑道:
“这些魑魅魍魉偏偏选择今日进京,正巧赶上中元节,非得遇到钟馗爷不可,哈哈!”
说罢也一口吞下,嚼得嘎巴脆响。
一行人继续在街上瞎转,不知过了几时,各个街巷的路口逐渐开始有好多人焚烧纸钱。
这些人大多都是逃避战乱从北境南迁而来的人家,只能在这路口画个圈,寄托对亡故亲人的哀思;不像久居此地的百姓,或是上坟扫墓,或是祠堂祭祖。
小黑瘦见此情景,也去买了一大堆纸钱,在路边用碳灰画了个大圈,点起火来。
那火堆比别人家的要大出许多,不知烧了多少,亦不知是送钱给谁,只听其口中念念有词:
“众位弟兄,在那边好好享福,缺钱了便托梦,别去给人家干那鬼推磨的差事......”
天色逐渐转暗,临安城中反倒更亮堂了起来——
大大小小的河流之上都飘起了各式各样的河灯。
城中人家或是手工自制,或是购买成品,反正几乎是每人都捧着一盏河灯,在岸边桥上,寻个近水之处,点亮之后放于河面,看着其顺流飘远。
或是求取仙逝的先祖护佑,或是祈愿戍边的良人平安,或是求功名,或是寻姻缘,抑或是什么也不求,只觉好玩。
总之水面上的河灯愈发密密麻麻,点点桔黄汇聚,再加上映在水中的倒影,此时的河流宛若一条条金黄游龙,飞往天地尽头。
这等浪漫雅事怎能袖手旁观,陈煜在路边小摊上就近买了几盏,便寻了个临水的石阶,放起了河灯。
陈煜思念起独守家中的新婚爱妻柳贝儿,突发奇思异想,竟将两盏灯绑缚在了一起放入水中,瞧着那一对儿相互依偎的河灯顺流飘远,火光逐渐合二为一,心中尽是平安喜乐。
此刻临安城中另一处,河岸边空旷静谧,水面上星星点点,只映照着两个人的身影。
一袭淡黄色长裙的女子席地而坐,正摆弄着手中河灯;粉色衣衫的姑娘站立一旁,凝望着河面。
“小姐,瞧这水面上如此繁多的河灯,今夜城中定是热闹的很......”
“嫌陪我在这里太无聊啦?这地方景致多好,又无人打扰,此处放灯再合适不过了。”
“小姐,你平日里除了去灵隐寺焚香,便从来也不出门,不觉闷得慌么?”
“我素来不喜人多,窝在家中读读书最感舒适。不过确是委屈了你,终日拘束在我左右,定憋屈的紧。”
“小鹿能时刻陪侍小姐,不知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!小姐对小鹿全家都有救命之恩,现下这般说话,叫小鹿怎么受得起......”
“哎,不许掉眼泪......你这般年岁原本便是好动之时嘛。”
“小姐也才比我大不了几岁,说话却总是像我娘亲似的......嘻嘻!”
“真是小娃娃的脸,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——来,咱们把这河灯放了!”
小鹿轻轻捧起那盏小姐亲手制作的河灯——一朵荷花模样,当中插了两根红烛——见小姐燃亮了烛光,又微微点了一下头,便将这并蒂莲花灯放入水中。
黄衫小姐双手合十,低头闭目,不知暗自许下什么心愿。
睁开眼时,泪目婆娑,那朵荷花早已渐渐飘远,不见了踪影......
“哎,小姐,你快瞧!这两盏河灯不知被谁绑在一起,竟缠到这岸边碎石上不动了!”
黄衫女子抬头望去,拾起身旁拐杖轻轻一拨,便将那一对儿连体河灯放行了。
有点异曲同工的意思,暗笑。
小鹿朝着岸边旷野喊道:
“小姐要归家了——”
只见黑暗之中顿时闪出数条人影,飞奔而至,轻轻抬起黄衫小姐——
路边不知何时竟已有一乘四抬官轿静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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