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783章 猪都杀不了这么快!(1/1)  我在港岛混,就靠兄弟多!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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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死了127个人。”
    “嘶,呼!”
    “手雷,手枪,霰弹枪,散架的车子,到处都是的碎肉。”
    “嘶,呼!”
    “我特么真的想不明白,那群碧池Fbi为什么让我们过来保护现场!法克!”
    老警员埋怨着,脸色发白,嘴巴里还一直在不停的嘟囔。
    手里的烟就没停过,腿也在不停的抖动着,整个人就像个无助的孩子一样坐在地上。
    但没人笑话他。
    因为他已经是这个地方状态最好的一个人了。
    周围全是大吐特吐的同事,不少人更是胃里的东西都吐空了,可还是趴在地上干呕,浑身都忍不住的发抖。
    现场太惨了。
    被炸碎的残肢,后脑勺破了个大洞的尸体,以及车子上,因为起火快被烧成骨灰的焦尸。
    甚至那个127人的数字,都是他们估算的。
    因为他们只找到了127个有头有脸的人。
    至于还有没有其他人?谁知道呢。
    就现场遗留下来的各种弹片,霰弹枪弹壳,以及各种手枪,步枪子弹。
    就这破地方,说是发生了一场小型战役他们都信。
    “那群赌场的吸血鬼还说只有一个人?要是只有一个人,我把车子都吃了!法克!”
    ……
    “呼~鹰酱人,真热情啊。”
    好莱坞一家酒店里,张家耀赤条条的站在窗前,浑身上下就透露出两个字——舒坦!
    昨晚,他是彻彻底底的好好玩儿了一把。
    手枪都打的不过瘾了,直接手雷乱扔,霰弹枪乱喷。
    突出的就是一个战斗爽!
    至于弹道检测这种东西,张家耀压根儿就没有考虑过。
    无限子弹的手枪,岂是如此不便之物!
    就算是那些从系统仓库里拿出来的霰弹枪和手雷,那也是标准的鹰酱货。
    随便查!一查一个不吱声!
    不过,张家耀为什么说鹰酱人热情?
    “哈尼~”
    一个金发大波浪大洋马,迈着大长腿,就穿着t恤,有些慵懒的从房间里走了出来,走路间还踩着猫步,直接坐在了张家耀腿上。
    “哈尼~嗯~我太爱你了~”
    这女人,很漂亮,从行走之间就能够看出来,她是一个模特。
    “你真是我这辈子,见过的最强的男人!”
    “那是你见识少了。”
    张家耀不知道这人叫啥名字,甚至昨晚开车来好莱坞的时候,他都是第一次见到她。
    也不是什么熟面孔,就是漂亮和热情。
    看到张家耀那张,又换了个脸易容但依旧很帅的脸,以及他那一身一看就价值不菲的衣服,和那个看起来有些低调的轿车,这女人就上来搭讪了。
    没狐臭,握手的时候一把脉,短时间内没有打扑克的经历。
    那结果就显而易见了。
    有一说一。
    美式车,有的时候虽然车灯和车屁股会很大,而且非常的耗油,但确实皮实。
    上高速,那都是小儿科!
    只要充分的热车之后,那是确实能把美式车的性能发挥到极致的。
    虽然对张家耀这个赛车高手来说,一辆车很容易开报废,但也能过过瘾。
    “一会儿想吃什么?”
    “都可以。”
    大波浪有些痴迷的看着张家耀。
    虽然一开始,她就是想着试镜失败,找个看的顺眼的男人春风一度。
    别觉得离谱,这儿是好莱坞,是鹰酱西海岸,是嬉皮士运动的中心!
    这种事情,简直太正常了。
    张家耀又帅,看着还不缺钱,而且气质让她很着迷。
    怎么看都不亏!
    就算张家耀是个软脚虾,那建模摆在那儿,也是她以后的谈资了。
    但一晚上过后,大波浪就有些沉迷其中了。
    搭讪,要的是建模或者财富。
    可在一些人类繁衍活动的时候,那就是内功了。
    张家耀的内功很足,她是完全没有见到过的。
    她现在都想和他长久发展一下了。
    “亲爱的~”
    大波浪腰肢一摆,手指在张家耀胸口划拉。
    “要不要,留个号码呢?”
    “没那个必要。”
    江湖儿女,就得守江湖规矩。
    策马奔腾是策马奔腾,但入侵彼此的生活,那就没必要。
    猎艳而已,禁止私用!
    “生活这么美好,活在当下不好吗?”
    伸手抱起大波浪,张家耀带着人向着浴室走去。
    浴室是磨砂玻璃,他去看看装修。
    而另一边,相对于张家耀的潇洒来说,Fbi的人,就觉得头大了。
    为什么要让当地的警员去保护现场?因为他们去赌场询问当事人了。
    赌场里没监控,但酒店里有啊!
    犯罪嫌疑人的身份,面貌,这都是需要记录的。
    死了这么多人,这种事情不可能不重视。
    昨晚上,就算是在戈壁滩,那枪声和手雷爆炸的动静也不小。
    这种危险的犯罪组织,必须得引起重视!
    反正Fbi是不相信一个人杀了这么多人的。
    但等他们到现场一看,就彻彻底底的迷茫了。
    心理上来说,他们不相信有人能在枪林弹雨之中,一个人干掉一百多人。
    可专业素养告诉他们,现场还真的只有一个人离开的痕迹。
    而且从尸体的朝向和位置,能够很明显看出来,这些死了的人是在包围。
    并且包围圈的中心,从始至终也只有一个人的脚印。
    没有包围圈外面开枪的痕迹,甚至遗留在现场的车子,只需要简单的分辨,也能够看出来,是比较符合现场尸体的数量的。
    离去的车痕,也只有一辆车的轮胎印。
    最重要的是,现场还有跑了的人。
    那些逃跑的人的口供,明晃晃的就在告诉他们,就是一个人,杀的他们现在看到枪都反胃!
    然后……
    他们的世界观崩塌了!
    一个人干掉一百多人?这是什么鹰酱队长在世!
    那些逃跑的黑帮分子,就连车都不敢开,全靠双腿跑。
    跑的慢了,还要被那个人用枪点名?
    电影都不敢这么演!
    甚至这份报告,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往上交,也不知道怎么写!
    这已经带点儿科幻片的意思了。
    但是吧,这种事情,想瞒是瞒不住的。
    等到张家耀给那个大波浪留下一笔钱离开酒店的时候,这个消息已经传到了Fbi的高层耳朵里。
    第二天,在Fbi内部安排了最顶级的痕迹学专家,法医和资深探员去现场之后。
    一通电话,直接打到了黑宫那儿。
    高手并不稀奇,一个人剿灭一百多人的事情,有些年纪比较大的人,也不是没有经历过。
    南北棒半岛那些东大战神不就是典型的例子嘛。
    但别人好歹是有来有回的,又不是一次性的!
    你这是一次性的,那算什么?
    算鹰酱的黑帮分子太菜?
    杀猪都杀不了这么快好吧!
    没有一丝丝犹豫,通缉令直接就下来了。
    只不过,Fbi内部的命令却是——活捉!
    有人想知道,这个一个人杀了一百多人的“罗罗.汤马西”,究竟是怎么做的!
    不过这就和张家耀无关了。
    他来好莱坞,用的可不是“罗罗.汤马西”那张脸。
    在抽空回港岛洗了个澡,换了个衣服之后,他是直接传送到的好莱坞。
    玩儿嘛。
    那肯定是怎么舒服怎么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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