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1938章 明确的时间通牒(1/1)  权力的游戏:官场生涯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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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何检察官仔细地翻阅着材料,看得很慢。半晌,她才抬起头,公事公办地说:“张律师,你反映的情况我们收到了。羁押必要性审查,我们需要向办案机关了解情况,调阅案卷。检察监督也一样,需要审查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据。这都需要时间。”
    “我们理解程序需要时间。”陈启明律师再次发挥他咄咄逼人的风格,“但何检察官,我的当事人被超期羁押,这是明确违反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行为。根据规定,贵院收到申请后,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立案审查的决定。我们要求贵院严格依法,在法定期限内给予我们明确答复。是立案审查,还是不立案,理由是什么?”
    “至于查封裁定的监督,”赵敏律师补充,“证据很明显。裁定书本身理由空洞,与造成的严重后果完全不成比例。我们希望贵院能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防止公权力滥用,保护营商环境。这不仅仅是几个企业家的个案,更关系到宋州乃至江南省司法形象和民营经济信心。”
    何检察官皱了皱眉,她显然不习惯被律师这样步步紧逼地设定时间框架和强调责任。但对方引用的法条准确,要求合法,她无法直接反驳。
    “我们会依法办理的。”她给出了和法院那边几乎一模一样的回复。
    “另外,”张绍衡再次提到关键问题,“我们多次向公安机关提出会见当事人,均被以‘案情重大、侦查需要’为由拒绝。根据法律规定,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等特别重大犯罪案件,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,应当经办案机关许可。但‘案情重大’不能成为无限制拒绝会见的理由。我们要求贵院,在审查羁押必要性的同时,关注当事人和辩护律师的合法会见权是否得到保障。如果办案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会见,同样涉嫌违法。”
    何检察官点了点头,在笔录上记录着什么:“这个问题,我们也会向办案机关了解。”
    离开检察院时,汤部长感觉自己的后背都湿了。他小跑着跟上张绍衡的步伐,低声问:“张律,咱们这样……会不会太……强硬了?毕竟是在人家的地头上。”
    张绍衡脚步不停,侧头看了他一眼:“汤部长,我们是律师,依法为当事人争取权利。法律面前,没有‘地头’之说。只有合法与非法,有理与无理。如果我们不强硬,不专业,不把法律赋予的权利用足,对方只会当我们是来走过场的,更加不会重视。我们要让他们知道,这个案子,已经进入了真正的、专业的法律博弈轨道,不能再像之前那样随意处置了。”
    汤部长似懂非懂地点点头,心里却莫名地安定了一些。他第一次感觉到,在面对宋州这座看似坚不可摧的权力堡垒时,自己这边,似乎也终于有了一把像样的、符合规则的武器。
    宋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。
    这是最难啃的一块骨头。经侦支队的小楼里气氛更加紧张。接待他们的是一名级别更高的副支队长,姓胡,正是林彬之前报告中,可能与金还在茶楼见过的那位。胡副支队长身材高大,脸色黝黑带着一种常年在一线办案的煞气。
    他显然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消息,对张绍衡等人的到来毫不意外,甚至有些隐隐的不耐。
    “张律师,各位,坐。”胡副支队长指了指办公室里的沙发,自己则坐回宽大的办公椅后,身体微微后仰,带着一种审视的姿态。
    “你们的来意,我们都清楚了。武彩等人的案子,是我们市局督办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,目前正在全力侦查中。所有法律程序,我们都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的。”
    张绍衡没有坐,他站在办公室中央,与胡副支队长隔桌相对,气势上丝毫不落下风。
    “胡支队长,我们正是来了解,贵局是依据什么法律程序,将我的当事人羁押至今的?”
    张绍衡开门见山,“她们是何时被采取强制措施的?涉嫌的具体罪名是什么?立案决定书编号是多少?刑事拘留后,是经过了检察院批准逮捕,还是变更了强制措施?如果已经批准逮捕,请出示逮捕证。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仍未提请逮捕,请说明理由。”
    一连串专业、具体的问题,直接指向侦查程序的核心。胡副支队长的眉头皱了起来,对方显然有备而来,问的都是关键点。
    “案件还在侦查,有些细节不便透露。”胡副支队长用上了标准的挡箭牌,“涉及商业秘密和侦查秘密,希望你们理解。”
    “我们理解侦查工作的保密性。”陈启明律师上前一步“但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,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,无法通知的除外。我的当事人被带走数日,家属从未收到任何形式的通知。这作何解释?是‘无法通知’,还是贵局工作疏漏?”
    胡副支队长脸色一沉:“家属?我们已经通知了她们公司的相关人员。”
    “公司的‘相关人员’不能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家属。”赵敏律师冷静地指出,“更何况,据我们了解,贵局也并未向公司出具任何正式的、书面通知。这涉嫌程序违法。”
    “另外,”张绍衡不给对方喘息的机会,继续施压,“我们多次依法申请会见当事人,均被拒绝。‘案情重大’不能成为无限期剥夺律师会见权的理由。我们要求贵局,在四十八小时之内,安排我们会见武彩、欧阳娜、吴箐。这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基本权利,如果贵局无正当理由再次拒绝,我们将向检察机关控告,并向市公安局督察部门、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反映。”
    四十八小时,又是一个明确的时间通牒。
    胡副支队长放在桌上的手,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,显露出他内心的烦躁。这几个北京律师太难缠了,不吵不闹,但句句引用法律,步步紧逼,让他这个习惯于用“侦查需要”来应付一切的人感到非常棘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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