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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酒窖里点着一盏油灯,猎犬坐在角落的木桶上,拿一把小刀削着指甲。
约定的半月期限过了四天,那三个人没有传回任何消息。
猎犬对此并不意外。
说实话,从他在这间酒窖里把任务交给刀疤脸那一刻起,他就没真指望过这三个人能活着回来。
冷杉领这地方,弗兰顿前前后后派了四批探子,一个都没回来。
二十个人跟着加里德进去,同样是人间蒸发。
猎犬接这单活的时候就想得很清楚——他吃的是信息差的饭。
弗兰顿不知道冷杉领到底有多危险,但猎犬知道。
正因为知道,他才不会亲自踏进那个地方半步。
一百五十枚金龙的定金,扣掉付给三个蠢货的那点零头,净赚一百四十多枚。
至于弗兰顿后续的尾款?
猎犬把指甲屑弹掉,收起小刀。
尾款这东西,得人活着才能拿。
他不是没考虑过再等两天。
万一那三个蠢货真办成了呢?万一他们只是路上耽搁了呢?
但猎犬干这行二十年,靠的就是一条铁律——该跑的时候割肉也得跑。
他蹲下身,掀开地板上的一块松动木板,露出下面的暗格。
暗格里整整齐齐码着三排金龙,用油布包着,旁边还有一卷羊皮纸和两封带火漆的信。
羊皮纸是弗兰顿的亲笔手令,上面盖着克兰家族的印章。
两封信是猎犬和弗兰顿的管家斯托维尔之间的联络记录,里面涉及酬金数目、任务细节等。
这些东西,每一样都能把他和弗兰顿绑在一起。
猎犬先把金龙倒进背包,一枚一枚数了一遍——一百四十五枚,一个没少。
然后他把羊皮纸和两封信叠在一起,凑到油灯上点着。
火苗舔上纸面,羊皮纸卷曲发黑,弗兰顿的签名和家族印章在火光中扭动了几秒,化成灰烬落在地上。
猎犬又从角落抓了一把炉灰,仔细涂抹在暗格内壁和木板接缝处,确保不留痕迹。
做完这些,他脱掉身上那件深灰色的旅行斗篷,从包袱里翻出一套毛呢外套——料子不算好,但剪裁规矩,像个走南闯北的中等商人。
他把匕首拆下来缝进外套左侧的夹层里,三管毒囊藏在右靴的夹底中,最后用一条宽腰带把整个腰身束紧。
“行了。”
猎犬拎起背包,绕到酒窖后门,推开木板门走进了夜色里。
铜溪镇不大,几十户人家沿河而建,镇上唯一的旅店这会儿已经熄了灯。
北方的天际线漆黑一片,什么都看不到。
冷杉领在那个方向,隔着大半个北境。
弗兰顿付的那一百五十枚金龙,不够他拿命去填这个坑。
猎犬加快脚步,他要在天亮前搭上往东走的商队。
目的地是帝国东境的港口城市伦达斯,从那里坐船出海,永远离开诺尔登恩帝国。
至于以后……去哪都行,反正这些金龙足够他滋润地过完后半辈子了。
……
格林尼沃,弗兰顿的书房。
桌上摞着十几封信,大部分已经拆开。
都是各附庸领确认发兵的回函,措辞各异,但意思差不多:遵命出兵,正在集结。
管家斯托维尔敲门进来,手里端着一份早餐。
弗兰顿抬头看了他一眼。
“家主,猎犬已经五天没有来讯了。”
弗兰顿没碰餐盘,直接问:“各地的士兵到了多少?”
“截至昨日,各领到齐的部队合计五千一百余人,其中重装步兵两千二,轻骑兵八百,弓箭手六百,辎重兵和杂役兵一千五。”
斯托维尔翻开手里的册子,“科林领、西谷领和磐石领的部队尚未抵达。科林领来函说境内道路积雪封堵,大队人马通行困难;西谷领说粮草调拨需要时间;磐石领……没有回信。”
磐石领的领主奥尔顿是他的老部下,跟了他十五年。
去年秋天家族宴会上还拍着胸脯说“公爵但有差遣,随叫随到。”
可现在集结令发了这么久,连封回信都不写。
科林领和西谷领的借口更可笑。
都入夏一个多月了哪来的积雪封路?以前调兵的时候怎么没听你们提过这茬?
这帮人在想什么,弗兰顿用脚趾头都能猜到。
等他和凯尔打起来,看谁赢再表态。赢了,他们就是“因路途延误未能及时参战的忠诚附庸”;输了,他们就是“从未出兵、与此事无关的旁观者”。
谁赢他们帮谁,两头都不亏。
“下午赖斯的人来过了?”
斯托维尔点头:“那位副官叫格伦,话说得很直白。”
“怎么说的?”
斯托维尔犹豫了一下,还是原话转述了:“大公阁下若需要更多时间准备,殿下可以亲自替您指挥。”
书房里没人说话。
弗兰顿盯着地图上的冷杉领看了很长时间。
“召集所有到场的领主和将领,今晚议事厅开会。”
“大人,科林领和西谷领的部队还没……”
“不等了。”
弗兰顿克制着自己的声音,拼命压抑心底的火气。
“再等下去,赖斯的人就不是来传话了,是来接管我的军队。”
……
当晚的军议开得很短。
弗兰顿站在地图前,宣布了一件事:三日后全军开拔,目标血枫领。
不等未到的部队,不再追加集结时间。
议事厅里坐着八个附庸领主和十二名将官。
没人开口反对——弗兰顿是北境大公,集结令上盖的是他的印,出兵的命令也从他嘴里说出来,名义上所有人都必须服从。
“散了。”
会议结束后,领主们鱼贯而出,脚步声在走廊里渐渐远去。
弗兰顿叫住了最后走的斯托维尔。
“关门。”
门合上后,书房里只剩下两个人。
弗兰顿从抽屉里取出一张空白羊皮纸,蘸墨提笔。
他写得很慢,每一个字都斟酌了很久。
斯托维尔站在旁边,看着纸上的内容一行一行出现。
开头是对皇室的效忠声明,措辞恭敬周到。中间是克兰家族在北境的全部领地、财产和矿权清单,每一项都列了具体数字。
最后一段话很短,大意是——若战事不利,恳请念在克兰家族百年的忠诚,保全家族嫡系血脉。
斯托维尔看懂了。
这不是战书,而是遗书。
“这封信,你务必亲自保管。”
弗兰顿把信折好装入信封,滴上火漆,按下家族戒指的印。
“这封信只有在我死后才能拆开。如果我活着回来,就直接烧掉。”
“可是,您是克兰家族的族长,根本不需要亲赴前线……”
斯托维尔接过信,双手有点抖,没让弗兰顿看出来。
“这只是最坏的打算,我也必须去。连塔伦都败了,族里的那些小崽子根本靠不住。”
“家主……”
“去吧。”
……
三天后,清晨。
格林尼沃的北门大开,吊桥放下,五千步骑混编的联军列队出城。
旗帜在北境的寒风里抖得噼啪响,马蹄踩在冻土上发出沉闷的声响。
弗兰顿骑马走在队伍最前面,身后数千兵马紧紧跟随,让他有了些许的底气。
出城门的时候,他回了一次头。
城墙上,斯托维尔的身影很小,站在垛口后面没有动。
弗兰顿收回目光,再没回头。
大军走出三里地,前方的山坡上传来了马蹄声和金属碰撞的闷响。
两千重甲铁骑从坡顶的阵列中缓缓压下来,黑色的战马披着铁甲,骑兵的长矛在晨光里反射出整齐的光。
队列中央,赖斯的战旗在风中展得很满。
赖斯本人骑在一匹高头黑马上,位置在骑兵阵列的最前排。
弗兰顿的队伍从他身前经过时,赖斯抬起下巴看了一眼队伍的规模和装备,然后转头对身旁的副官格伦说了一句话。
“走,跟上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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