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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军离开格林尼沃的第一天,只走了不到四十里。
北境的道路非常难走,冻土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泥浆,辎重车的轮子一旦陷进去,就只能靠人力强行拉出来。
五千人的队伍拉成了一条长长的细线,最前面的骑兵已经翻过了山岗,后面的杂役兵还在桥头互相咒骂。
弗兰顿骑在马上,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队伍,沉默不语。
身后这支临时拼凑出来的联军,旗帜上的色彩多达七八种。
各个领地的士兵穿着不同的甲胄,使用着五花八门的武器,甚至连行军的口令都不统一。
指挥混乱,素质也堪忧。
有些队伍里甚至夹杂着领主私人的马车,车里装着美酒和厚毛毯——这不像是在出征,更像是在搬家。
傍晚扎营的时候,前哨斥候骑着快马赶了回来,在弗兰顿面前翻身下马。
“报告,后方发现了大规模的骑兵部队。”
弗兰顿正在解开马鞍的皮带,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。
“距离多远?”
“约十里路程。大约两千名重装骑兵,队形非常整齐,打的是二皇子的纹章旗。”
弗兰顿把缰绳递给亲卫,走进刚搭好的行军主帐,在桌上摊开了地图。
十里的路程,呵。
不近不远。
离得太近像是押送,离得太远又会跟丢。
这个距离,刚好够重骑兵在平原上发起全速冲锋,也刚好让步兵在收到预警后,根本来不及排好防御阵型。
“知道了。”弗兰顿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平淡,“继续盯着他们。”
斥候退了出去。
帐帘垂下,弗兰顿站在地图前一动不动。
他早就料到赖斯不会让他独自行动。
那两千重甲铁骑在格林尼沃驻扎了一个月,消耗着他的粮食,占用着他的土地,现在终于动了。
他们没有并肩作战的意思,只是死死跟在屁股后面。
赖斯选了一个绝佳的位置,那个男人永远不会把自己放在最前面挡刀。
……
第二天一早拔营,弗兰顿下达了死命令:全军提速,每天必须走五十里。
事实上,这个速度对步兵来说非常吃力。
尤其是那些推着攻城器械零件的辎重兵,本来就行军困难,这下一路上更是怨声载道。
但弗兰顿没有理会,他想试探对方的底线。
中午时分,斥候再次回报:赖斯的骑兵也加快了速度,依然保持着半天路程的间距。
弗兰顿提速,对方也提速。
距离和方向都没有任何改变。
这两千铁骑就像一根套在他脖子上的绳索,松紧程度始终控制在对方手里。
参谋长海恩斯走了过来,声音压得很低:“大公,对方的意图已经很明显了。”
“我当然知道。”
“那我们……”
“那又能怎么样?”
弗兰顿沉声道:“难道我能回头把赖斯的骑兵赶走吗?用五千人去冲锋两千名重装铁骑,那和自杀没有区别。”
海恩斯沉默了。
如果是十年前,弗兰顿会当场掀翻桌子。
但在大公的位置上坐了这么久,他至少学会了一件事——当你的拳头不够硬的时候,就得学会忍耐。
赖斯手里的重骑兵是帝国最精锐的力量。
人马都披着重甲,成员大多拥有斗气,连战马都是混血的剽骑。
这种部队,要么是敲碎敌人的锤子,要么是架在自己脖子上的刀。
赖斯显然选择了后者——一支督战队。
……
傍晚扎营。
海恩斯在主帐里铺开全幅地图,用炭笔标出了当前的位置。
“从这里到血枫领,走主干道大约有六百里。按现在的速度,抵达目标外围至少还需要两周。”
“粮食还够吗?”
海恩斯翻看账册:“按五千三百人的标准供应,我们携带的粮食还能维持一个月。这已经算上了沿途可能买到的部分。”
弗兰顿盯着地图上漫长的线路,手指点了点沿途的两个村镇。
“也就是说,我们根本拖不久。”
“是的。”海恩斯放下炭笔,“如果路上遇到桥梁断裂、道路损毁或者任何意外,粮食就撑不到战场。
而且围城战是持久的消耗,没有后勤补给线,我们拖不起。”
弗兰顿的手指沿着地图移动,去往血枫领有两条路。
主干道地势平坦,适合大部队。但问题在于,对方的斥候随时能发现他们。
走这条路,等于直接告诉对方自己来了。
另一条路要穿过德兰山脉东边的峡谷,路程不仅要近百里,而且隐蔽性也很好。
弗兰顿的手指在峡谷入口停留了片刻,最终还是移开了。
那条路最窄的地方不到五米,大部队根本无法快速通过。
就算拆掉车子用骡马驮运,五千人的队伍排成单列,会拉开好几里的长度。
万一在里面遭到伏击,连展开阵型的空间都没有。
更重要的是,他身后还跟着赖斯的骑兵。
进了峡谷,他的后背就完全暴露在了对方的眼皮底下。
听说塔伦就是因为被伏击了才败得那么惨,弗兰顿当然不会在一个坑里连摔两次。
“走主干道。”弗兰顿下定了决心。
海恩斯点了点头,没有再多问。
……
入夜后,弗兰顿带着两名亲卫去巡视营地。
荒野上散布着点点火光,各个领地的士兵划区驻扎,彼此之间界限严明。
西谷领和磐石领的人都没有出现,科林领也找借口推脱了。
在场的八个附庸领主虽然口头上服从命令,但弗兰顿看得出来,有几家领主的亲卫队单独驻扎在营区边缘。
弗兰顿假装没有看见,继续向前走。
老兵的营区很安静,大部分人都在休息。
但新兵较多的营区却有些嘈杂,火堆旁有人在低声议论着什么。
当弗兰顿靠近时,议论声立刻消失了,士兵们纷纷起身行礼。
“坐下休息吧。”弗兰顿挥了挥手。
他知道他们在担心什么,但弗兰顿没有停下脚步。
如果不走这一趟,赖斯会直接剥夺他的爵位,克兰家族的一切都会消失。
走这一趟,至少还有一线生机。
祖先传下的爵位、封地与荣耀,绝不能毁在他的手中!
等等,为什么会这么想?
弗兰顿越发感觉奇怪,最近自己做的所有决定,似乎都是以自己惨败为前提下展开的。
明明凯尔被流放还一年不到,那块破地又冷又穷又没人,可为什么自己总感觉会输呢?
希望是自己的错觉吧。
弗兰顿已经调动了麾下所有能调动的力量,甚至自己都亲自参战奔赴前线。
换做以前,听说收拾一个边陲领的男爵需要一个公爵全力应对,他估计会笑掉大牙。
可当这一切发生在他身上时,弗兰顿已经一点都笑不出来了。
等他巡营结束回到主帐时,桌上多了两件东西。
一桶葡萄酒,旁边放着一封信。
弗兰顿揭开酒坛的封盖闻了闻。
嗯,是上等的南方红酒,酒香气非常浓郁。
他重新盖好盖子,把酒坛推到了桌角,看向自己的副手:
“这些东西是谁送来的?”
“赖斯殿下的副官送来的,另外还有一封信给您。”
弗兰顿拆开信件,羊皮纸上只有一行字迹:
“祝北境大公首战告捷,殿下在后方等待您的捷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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